前言

香港大學工程學院獲香港大學知識交流基金資助,與藝術與科技教育中心合辦「樂器設計比賽」。

目的

藉着舉辦「樂器設計比賽」,本項目旨在

參賽組別及資格

比賽歡迎所有香港中小學學生參加,分為小學組及中學組。每隊成員由最多五名學生及一至兩名督導老師組成。同一學生只可參加一隊,但一位老師可以帶領多於一隊參加。每校可派最多三隊出賽,每參賽隊伍只限遞交一份作品。各參加隊伍需提交及完成以下項目:

比賽規則及作品要求

要求 說明
R-01 製造裝置的材料並沒有限制,所需費用應少於港幣2000元(電腦、平板電腦、手提電話等設備等除外)。主辦單位並不會給予金錢上的補助。
R-02 文字報告宜言簡意賅,不可多於十頁(包括圖表,不包括封面頁)。 隊伍須要提交PDF格式的報告。
R-03 提交報告時亦須提交參賽作品之照片,須放進 zip 檔案提交。
R-04 文字報告及相片壓縮檔須於限期前提交到指定網頁。
R-05 參賽隊伍須利用製作的樂器在作品演奏會中進行不多於 90 秒的表演。除了隊伍製作的樂器外,可配合其他樂器進行演奏。演奏曲目可是原創、現有或改編的音樂作品。 作品的標題及長度須於指定日期前提交給主辦機構。
R-06 參賽隊伍須出席作品展覽。展覽當天將進行評審, 展覽期間參賽隊伍須派至少一位隊員(不包括督導老師)介紹作品,並回答評判及參觀人士的提問。詳情將於稍後公佈。

活動及工作坊

參加者可參與由香港大學工程學院及藝術與科技教育中心主辦的活動和工作坊, 詳情請瀏覽程序表頁。完成活動、提交作品及出席作品演奏會及展覽的學生及督導老師,可獲由主辦機構頒發的出席證書。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遵守版權、香港法律及比賽規則,違者可被主辦機構取消資格,以及取回已頒獎品。
  2. 評審結果以評審團之決定為準。
  3. 參加者同意主辦機構可於其指定的媒體發表或出版得獎作品。
  4. 主辦機構於收到參賽作品的報告及相片後,會於一星期內發出電郵給參加者以確認收到其作品。如有查詢,請以電郵聯絡主辦機構。查詢詳情列於查詢頁。

參加辦法

截止報名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參加者可於網上報名,逾期遞交的參加表格概不受理。

提交作品

評審團及評審準則

評審團由香港大學工程學院、藝術與科技教育中心及多媒體與音樂業界的專家組成。 評審準則包括:

準則 說明
J-01 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設計、製作及測試方法。
J-02 創意 設計及製作樂器的創意。
J-03 外觀 樂器的外觀。
J-04 表演 參賽隊伍的在演奏會的演出。
J-05 介紹技巧 參賽隊伍的介紹技巧。

獎項

各組別設以下獎項,得獎者可獲得獎座或獎狀:

獎項 獎品
冠軍 得獎隊伍可獲頒獎座一座、書券一份,該隊成員皆可獲頒獎狀一張。
亞軍
季軍
最佳創意獎 得獎隊伍可獲頒書券一份,該隊成員皆可獲頒獎狀一張。
最優外觀獎
最佳演繹獎
優秀表演獎 --- 冠軍
優秀表演獎 --- 亞軍
優秀表演獎 --- 季軍
我最喜愛的樂器 得獎隊伍成員皆可獲頒獎狀一張。
隊伍最喜愛的樂器
參與證書

作品展覽、結果公布及頒獎

作品展覽將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六)舉行。所有參賽隊伍必須利用製作的樂器在作品演奏會中進行表演,並於演奏會後出席作品展覽介紹作品。評審將於上午演奏會及作品展覽中進行,比賽結果將於下午作品展覽完結前公布,並頒發獎項。而所有出席作品展覽之隊伍亦會獲頒參賽證書。 演奏會及作品展覽將開放給公眾參觀,歡迎家長、同學出席。入場人士將投票選出「我最喜愛的樂器」的得獎隊伍。參賽隊伍亦會進行互評投票選出「隊伍最喜愛的樂器」的得獎隊伍。 演奏會及作品展覽中詳情將於活動一星期前公佈。

主辦機構

支持機構

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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